2006年5月1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前4个月我省因交通事故死亡2181人
交警提醒注意行车安全
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张红鸣 李玲

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,今年1-4月份全省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81人,受伤14438人,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0.51%,其余三项指标(绝对数、受伤人数、经济损失)下降。但值得警惕的是,私用车辆事故上升,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9.89%。
  据悉,今年1-4月份,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32起,死亡116人,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88.24%和70.59%。全省除温州和舟山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外,其余各地都有发生。在所有汽车类事故中,小型客车事故占了五成,主要原因是司机有酒后驾车、超速行驶、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和不按规定让行等突出违法行为。
  前4个月私家车的车祸增多。据统计,1-4月份,公路、公交、出租、旅游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发生的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,但私用车辆发生事故5912起,死亡870人,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9.89%,同比上升22.88%。
  当前,正值旅游旺季,交通流量将进一步增大,加之梅雨季节将到,对道路交通安全会带来不利影响,公安交警提醒驾驶人、行人等交通参与者,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严格依法行路,杜绝事故隐患。